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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通常结束多长时间-西安刑事律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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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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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70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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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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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通常结束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暂时剥夺现行犯或者主要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实践中,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不统一的,那么刑事拘留一般有多长?拘留地点在哪里?
一、刑事拘留的期限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期限为公安机关请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之和。
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由一天延长至四天。对于重大犯罪嫌疑人从逃跑到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提交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的书面请求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对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正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如果是在逃犯罪、多次犯罪或者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
二.刑事拘留场所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后,被拘留者应立即被送往拘留中心,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恐怖活动的情况外,被拘留者的家属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得到通知。妨碍调查的情况消失后,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因此,刑事拘留场所是拘留中心,而不是监狱或警察局。
被拘留后,你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保释。如果没有重大犯罪,可以取保候审,但前提是违法情节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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