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要求制作彩样和墨稿,提交甲方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广告印刷。
3、乙方对印刷品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加印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不得将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将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甲方或销毁,不得擅自留存。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所有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八、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印刷品样稿图案或者设计方案为独立创作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使用许可,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独立创作的,印刷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除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广告印刷外,乙方不得使用印刷品,确需使用的,应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重复使用不受任何限制。
3、针对印刷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任何纠纷的,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因此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受到行政处罚,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如下费用:(1)甲方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罚款)、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判决书(仲裁裁决、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规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的赔(补)偿金、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果甲方因此被负面报道或判令赔礼道歉导致甲方商业信誉受损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对甲方予以赔偿:在省内开设发行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进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万元;在河南省外开设发行的以及全国性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进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万元。
4、乙方原因未能使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取得印刷品著作权的,乙方应返还所取得的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甲方要求进行广告印制,印刷品的内容、数量、质量等与上述要求不符,乙方除自负费用进行更换外,还应按合同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