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查询,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和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审计、海关、税务、军队保卫等部门因公查询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如想查询诉讼案件中对方的出入境记录,则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调取出入境记录。
七、电话详单信息查询
对本人电话详单的查询,可以到电信运营商的营业厅或网上营业厅查看打印。
对诉讼中有关当事人的电话详单查询,需要申请法院调取,但在实践中法院在到电信运营商处调取被调查人电话详单时,电信运营商也不一定会配合,已经有多起电信运营商拒绝向法院提供电话详单而受到法院罚款的案例。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情况查询
需要申请法院到税务机关调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情况,如法院出具协助调查令给律师,则律师也可持该令、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到税务机关调查,但有的税务机关不一定会配合。
九、户籍人口信息查询
针对户籍人口信息的查询,目前各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不一。
就上海市范围内,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发布的《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规定,律师因执业需要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我们建议同时带上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十、涉案当事人病历信息查询
涉案当事人的病历信息一般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上海部分医院接待律师持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法院调查令查看、摘抄病历信息,但拒绝复印、拍照,且摘抄的病历信息上医院不会做出任何签署证明。以该途径取得的病历信息有得到法院认可的案例。
十一、机动车档案信息查询
到上海市车辆管理机构查询机动车档案信息,律师事务机构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需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宾馆住宿信息、航班信息、火车订票信息都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诉讼案件中,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附:律师常用调查网站(平台)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
通过该网站可以查到目标企业的基本工商公示信息,包含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
该网站非常便捷和实用,无论是律师还是企业法务人员,在工作中都有诸多地方可能需要使用该网站上调查到的信息,如律师在审核合同时,核实合同上当事人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是否正确。
2、香港公司注册处电子查册服务(http://www.icris.cr.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