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避免的原因(如:战争、暴动、社会罢工等社会异常现象;洪水、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等政府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协议终止。
3、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第七条 其他事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报价表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