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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西安律师 | 发布时间: 1409天前 | 12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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