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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_全文西安律师
来源: | 作者:西安律师 | 发布时间: 1296天前 | 4273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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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去标识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四)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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