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常见问题解答_西安律师(一)
1.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工伤保险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工伤职工应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用人单位应履行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义务。支付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工伤职工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有义务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3.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4.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是什么?职工虽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5.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彧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备齐申请材料(1) 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6.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