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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起公告送达期限从60天缩短为30天
来源: | 作者:西安律师 | 发布时间: 831天前 | 6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七、将第九十二条改为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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