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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原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