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方经营类目
1、乙方经营的类目和商品须遵循以下规定:
①乙方在甲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②不得从事禁售商品的销售;
③经营类目及商品必须具备合法、可销售的许可。
2、以下为双方约定乙方可在 上经营的商品类目清单(可以附件形式附后)。
经营类目 | 商品品类 | 乙方保底价 |
例:服装配饰 | 例:男装 | 例:详见产品清单及保底价约定 |
|
|
|
三、收费标准与结算
1、增值税发票
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实际购销商品业务一致的可以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以结算。
2、平台使用费(选择条款)
平台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年(按合同生效日起一个自然年计算)。乙方首次平台使用费须于 合同生效后7日内交付甲方,此后每年应在合同到期前15日内足额交付。
3、保证金(选择条款)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人民币 元。在合同终止日乙方完全履行义务后,如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且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致使甲方遭受国家有关机关处罚、制裁赔偿等损失,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清户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将保证金余额归还乙方,且乙方同意该保证金不计算任何利息。如乙方擅自关店或以任何借口停止经营行为,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情形决定扣除部分保证金或全部保证金。
发生本协议约定情形,甲方扣划了保证金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自乙方销售款中扣划。
4、分期信用卡支付服务费(选择条款)
如乙方申请销售支持信用卡分期支付,须按向甲方缴纳每笔订单金额的 %的服务费。
5、其他费用(选择条款)
甲方根据本协议附件向乙方收取的其他费用(详见协议附件)。
6、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作为结算方式。
①每 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日为次月 号。
②自合同签订日起,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