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双方商定租赁该商铺后,乙方应立即自行做好防盗措施,如有被盗被抢而做成乙方有性命与财产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任何。
3. 乙方必须注意用电.用水.煤氣.上下楼梯等安全,尤其是小孩,要特别提醒注意!如果乙方在此商铺内而意外造成人员伤忙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 如乙方须办理任何一切经过合法途径的,并与此生意相关的商业牌照,甲方可作出尽能力协助办理,但办理此牌照的所有费用由乙方一律支付.
第五条 房屋修缮及添附
1、房屋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房屋构架及其他设施。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及其他设施原状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3、甲方因任何原因收回房屋,无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任何代价。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房屋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甲方向乙方收取。(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现时用电为:每度1元,用水为每立方: 4 元。注:以后如遇供电局或供水公司价格上涨价的,甲方同时向乙方作出同时的价格上涨。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质量或其他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3、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乙方不可以有偷电,偷水行为出现,一旦被发现有此行为,无论情况轻重,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屋,并有权不退回押金。
第七条 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须对次承租人的一切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房屋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房屋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每逾期一天按照约定房租的三倍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押金
1、押金金额为 元,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