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通过鸿道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长期多渠道的营销、公益活动和广告宣传,培育红罐“王老吉”凉茶品牌,并获得众多荣誉,如罐装“王老吉”凉茶饮料在2003年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知名商品,“王老吉”罐装凉茶的装潢被认定为知名商品包装装潢; 罐装“王老吉”凉茶多次被有关行业协会等评为“最具影响力品牌”;根据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的证明,罐装“王老吉”凉茶在2007-2012年度均获得市场销量或销售额的第一名等等。加多宝中国公司成立后开始使用前述“王老吉”商标生产红色罐装凉茶(罐身对称两面从上至下印有“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之间的商标许可合同纠纷作出终局裁决:(一)《“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二)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25日,广药集团与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健康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大健康公司使用第3980709号“王老吉”商标。大健康公司在2012年6月份左右,开始生产“王老吉”红色罐装凉茶。
2013年3月,大健康公司在重庆市几处超市分别购买到外包装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字样广告语的“加多宝”红罐凉茶产品及标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字样广告语的手提袋。根据重庆市公证处(2013)渝证字第17516号公证书载明,在“www.womai.com”中粮我买网网站上,有“加多宝”红罐凉茶产品销售,在销售页面上,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字样的广告宣传。根据(2013)渝证字第20363号公证书载明,在央视网广告频道VIP品牌俱乐部中,亦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字样的“加多宝”红罐凉茶产品的广告宣传。2012年5月16日,人民网食品频道以“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配方工艺均不变”为题做了报道。2012年5月18日,搜狐新闻以“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为题做了报道。2012年5月23日,中国食品报电子版以“加多宝就是以前的王老吉”为题做了报道;同日,网易新闻也以“红罐‘王老吉’正式更名‘加多宝’”为题做了报道,并标注信息来源于《北京晚报》。2012年6月1日,《中国青年报》以“加多宝凉茶全国上市红罐王老吉正式改名”为题做了报道。
大健康公司认为,上述广告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使消费者形成错误认识,请求确认加多宝中国公司发布的包含涉案广告词的广告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系虚假宣传,并判令立即停止发布包含涉案广告语或与之相似的广告词的电视、网络、报纸和杂志等媒体广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