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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拘留-西安刑事律师
来源: | 作者:西安律师 | 发布时间: 1733天前 | 1125 次浏览 | 分享到:
每个人都不太了解刑事拘留。今天,西安律师介绍刑事拘留的常识。
1.什么是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临时强制措施。这是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普通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当出现法定紧急状态时,暂时剥夺当前犯罪分子或主要犯罪嫌疑人(普通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一种强制性的方法。
2.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拘留的对象是一个正在活动的罪犯或主要嫌疑人。积极犯是指正在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自己涉嫌重大犯罪的人。第二,有一种法定的紧急情况。
3.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被刑事拘留意味着涉嫌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特别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下,刑事责任追究和刑事拘留后判刑的可能性非常高。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都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在拘留后的调查活动之后,他们可能会被进一步逮捕并继续调查。因此,一旦在刑事拘留中没有运气,他们应该咨询和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尽快介入,提供专业的帮助和避免
4.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普通人犯罪嫌疑人的,由主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由请求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下列特殊身份人员时,需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一)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犯罪被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其所在地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其他原因需要拘留的,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批准。
(二)决定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实施刑事拘留的,应当报经有关部门审批。西藏、云南等边远地区没有时间报告的,可以同时报告,同时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
外事办公室和外国人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外国留学生被刑事拘留时,应征求当地外事办公室、高等教育司、局的意见后,报公安部或国家安全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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