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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执行回转,是否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规定-西安律师
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9条的规定,执行回转应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回转,应受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也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