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模版_企业法律顾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着求同存异、优势互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实现共赢的原则,为促进地方工业结构调整,加快盘县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新区建设,四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协议各方
第二条 本协议各方为:
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贵阳市文昌南路29号
法定代表人:曹忠 职务:董事长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贵州盘县红果镇干沟桥
法定代表人:周炳军 职务:董事长
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地址:贵州省盘县柏果镇
法定代表人:王水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