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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修订,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