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预约风险代理律师团队

风险代理律师团队

仰法律,忠于客户

刘律师电话:157-2191-7767


来访请电话预约

民法典的72个变化-西安律师
来源: | 作者:西安律师 | 发布时间: 1786天前 | 13418 次浏览 | 分享到:
民法典的72个变化-西安律师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删除了以前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五)遗产的处理

1.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明确归国家所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用于公益事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六)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七、《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涉及的重要变化

(一)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二)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明确列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四)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民法典》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五)完善公平责任规则

《民法典》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六)增加规定委托监护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