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事务之后的工作档案移交甲方。
5.1.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聘请其它法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5.1.4 乙方违反第5.2.1、5.2.3或5.2.5条之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5.1.5 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提交乙方办理任何法律事务所需必要的资料、文件、权证、证照等文件、资料,并对前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除非另有书面指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应由甲方妥善保管。以上资料应当排除基于甲方与第三人之保密约定而排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5.1.6 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理有关事务时,除非突发事件,否则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
5.1.7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支付律师费、其它费用。
5.1.8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
5.1.9 任何需要乙方出席的会议、座谈、访谈、谈判,甲方应当尽早通知乙方并提交前述活动的必要的书面文件,告知前述活动内容、背景、联系人、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名单等,前述活动的通知和材料提交最迟不得迟于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
5.2 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 乙方应当对提供甲方的法律服务的报告、意见、建议、律师函件等工作成果的合法性负责。
5.2.2 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
5.2.3 乙方总协调律师及其律师团队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应当按照本合同、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2.4 如果甲方逾期30日不支付律师费、其它费用等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单方解除本合同、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并向甲方追索其应付费用。
5.2.5 如乙方律师违反法律或本协议约定、职业道德造成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乙方应在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用范围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2.6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当退还甲方服务期间内已支付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对乙方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事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用范围内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