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服务团队为核心服务团队构成,不包括管理层、媒介部、制作部等其它支援性人员。
4.2.5 乙方须按甲方下达的工作任务书按时进行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技术的合理性及准确性进行负责,如因乙方时间延误或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所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2.6 乙方须按每项工作制定工作时间推进表,并与甲方沟通确认,待确认后乙方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推进计划进行工作;
4.2.7 乙方将设计方案提交甲方并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视为该项目工作完结。若甲方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4.2.8 乙方在为甲方进行任何制作或其它工作或承担任何费用前,均需提供书面报价单以供批核。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实际运作。
4.2.9 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再取消任何制作,乙方可将取消部分已发生的合理费用或开支,向甲方收回。但乙方须提供相关费用数额及法定依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4.2.10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转让甲方的任何资料。同时双方确认,本协议所涉及内容及报价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漏给第三方。
4.2.11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
4.2.12 乙方承诺在广告创作过程中不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在广告创作过程中涉及他人知识产权造成的侵权纠纷,乙方承担相应的所有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4.2.13 乙方设计方案(画面、文字等)需满足政府相关法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由于乙方设计方案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14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服务本项目周边三公里范围内同档次、同类型竞争型物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进行索赔。
4.2.15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办理制作物、印刷品等广告发布所需的市容、工商审批等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 合同解除
5.1 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若乙方工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的付费标准,并有权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