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91.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92.侵害英雄烈士的权益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9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答:《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94.能否自行约定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二部分 案例简析
1.某画院的王某是著名国画专家,他画的每幅山水画都能卖到几千元。某画廊向王某订购了十幅山水画,双方约定两个月内交货,画廊交给王某定金五千元。事隔不久,海外有人约请王某出国讲学,他忙于办出国手续,一直不能安心作画。手续办好后,又须立即出国,王某即对自己带的两个研究生说,这十幅画就分给你们俩了。我把我的印章留给你们,你俩临摹上我的十幅画,盖上我的印鉴,就说我画的,那两万稿酬就算给你们润笔啦!王某出国走后,画廊来向他取画。王某的两个研究生将他们作的十幅画交给了画廊,收取了两万元报酬。画廊将这十幅画挂在画廊,一位港商看中其中两幅,重金购买后带回香港,请人鉴赏,发现是别人临摹的,提出要退货,引起纠纷。某画廊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王某依约亲笔再作十幅画,并赔偿因此对画廊造成的损失。王某答辩说,这是委托他人代为作画,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谁说我的学生就不如我?因而拒绝赔偿。
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否能委托他人代理?
答:字画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作品是一种特定物。在艺术品交易活动中,作者是谁直接关系到了艺术的价格,因此关系十分重大。
画家王某将画廊向自己订购的画,委托自己学生去画,这违背了定制合同关系的基本要求,显然是错误的。问题是在许多事情上均可以委托他人替自己去完成,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就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呢?从民法理论上来看,这是代理的适用范围问题。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