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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律师-民法典法律知识问答与案例简析
来源:陕西省律师协会 | 作者:西安律师 | 发布时间: 1610天前 | 25542 次浏览 | 分享到:
西安律师-民法典法律知识问答与案例简析

5.什么是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6.什么是口头遗嘱?

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7.什么是公证遗嘱?

答: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国家设立的公证处办理。

8.自然人遗嘱对见证人有何限制要求?

答: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9.遗嘱可以撤回和变更吗?

答: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0.什么情形遗嘱无效?

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11.公民在遗嘱中能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分?

答: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立遗嘱人只能在遗嘱中处分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如该房产属于立遗嘱人本人所有,则可以处分;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部分房产。

12.死者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其父母在继承中算一份还是两份?

答:该情况属于法定继承。死者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与死者的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死者财产,父、母各占一份。

13.公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订立遗嘱?

答: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六种。《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两种形式。

14.未成年人能不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

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未成年人符合上述规定,一般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例外情况是,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六周岁,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遗嘱。

15.儿子虐待父亲丧失继承权,后来悔过获得原谅,能继承他父亲的财产吗?

答: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但其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16.继承人不想继承遗产该怎么做?

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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