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国家规定的机关可以要求违法排污者承担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吗?
答:可以。《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34.运输中的易爆品、易燃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发生事故,该侵权责任应由谁承担?
答:应由占有人、使用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35.小强和小红玩耍时不慎误入一高压电房内,被高压电击致死,高压电房的管理机构供电局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答:如供电局采取了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36.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感染者是否可以要求传染给自己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答:不可以,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37.楠楠在外出遛狗时未牵狗绳,小狗看到对面走来的小朋友,兴奋地直奔小朋友跑去,小朋友受到惊吓,在逃跑的过程中造成胫骨骨折,楠楠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答:楠楠应当对其未牵狗绳造成小朋友受到惊吓骨折承担全部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38.小张将自己养的宠物狗遗弃,这条狗流浪期间咬伤他人,小张是否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