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医疗补助费=本人工资×补助月数。补助月数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不低于六个月,患重病或绝症的,应适当增加。
62.因未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而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63.高温津贴=月高温津贴标准×应当支付高温津贴的月数。
64.就业歧视损害赔偿金:赔偿的具体金额一般由人民法院在劳动者主张的金额范围内酌情裁判。
65.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害: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已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欠付工资或者违反同工同酬原则的应当支付相应工资或工资差额,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应当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等。法律法规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则按具体损害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注意:部分待遇要根据各地的地方立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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