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在合同期内委托乙方为本项目提供整体广告宣传推广的策划、设计及执行工作。 	
 	 		1.2 整体广告宣传推广工作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一服务清单,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单所列内容,甲方双方可根据项目推广情况商议服务内容的增加。) 	
 	 		(1)执行甲方以及甲方营销策划顾问关于本项目的营销传播策略和思路; 	
 	 		(2)根据甲乙双方认定的工作计划进行广告创意、平面设计、文案撰写、公关活动创意、营销推广建议; 	
 	 		(3)本项目所需各类销售工具的设计; 	
 	 		(4)本项目VI系统的整合设计。